省内各测绘资质持证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持证单位依法测绘,守法经营的意识,不断规范我省测绘市场秩序,强化测绘统一监管,我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》、《青海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>办法》、《国家测绘局测绘资质管理规定》及《测绘资质分级标准》和我省测绘行政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,制订了《2010年全省测绘资质持证单位年度测绘工作考评内容及标准》,请遵照执行。
年度考核将在第四季度进行,其中甲级和西宁地区的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由省测绘局负责考核,丙、丁级和非西宁地区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由其所在地州、地、市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;从方便工作考虑,格尔木市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相关测绘资质单位的考核,但同时应将考核情况报海西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得分在81分以上的为优良,得分在60-80分的为合格,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。年度考核的结果,我们将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向全社会进行公布,同时作为测绘资质持证单位年度注册时的重要依据之一。年度考核结果排名为前10名的测绘资质持证单位我们将适时向省内外测绘用户给予推荐;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,将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取消或建议取消部分业务范围、降低或建议降低资质等级、取消或建议取消单位资质的处理,并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,要求被考核单位提出整改意见,限期整改。
请各测绘资质持证单位进一步加强测绘法律法规的学习,不断增强依法测绘、守法经营的意识,为促进我省测绘事业的健康发展,保证测绘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
二O一O年三月三日
附件:2010年全省测绘资质持证单位年度测绘工作考评内容及标准(试行稿)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