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2日,青海省基础地理信息对已无法正常使用的8台涉密计算机集中进行清理报废。
为加强涉密计算机及涉密存储设备的管理,保障办公及生产使用过程中国家秘密的安全,青海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、国家保密局《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法律规定,对8台现已无法正常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及存储设备进行报废销毁。工作中,他们按照省保密局的要求,将此批设备的硬盘拆除,集中送往省保密局进行销毁。同时,对报废计算机其它设备部件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